对中药新药Ⅱ期临床试验的认识和体会
摘要:2005年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》对于临床试验分期的描述与以前又有了较大的变化。强调了Ⅱ期临床试验的探索性研究。近两年以来,通过领会其变化的内涵,转变了中药新药临床设计的观念,积极开展Ⅱ期临床的探索性试验设计,进行了有益的探索。本文总结了我们对中药新药Ⅱ期临床试验的认识和体会。
关键词:Ⅱ期临床试验;试验方案;探索。
从1998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并修订了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》,将临床试验分期由Ⅰ、Ⅱ、Ⅲ期改为Ⅰ、Ⅱ、Ⅲ、Ⅳ期。到2005年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》对于临床试验分期的描述与以前又有了较大的变化。尤其是对Ⅱ期临床试验,强调了在此阶段的探索性研究。近两年以来,我们通过学习法规,领会其变化的内涵,转变了中药新药临床设计的观念,积极开展Ⅱ期临床的探索性试验设计。并在治疗糖尿病、高血压、冠心病、溃疡性结肠炎等中药新药(第5类、第6类)的Ⅱ期临床试验设计方法中,做了有益的探索,现就我们对中药新药Ⅱ期临床试验的认识谈几点体会。
一、Ⅱ期临床试验的意义
我国早期的《新药审批办法》(1985年7月1日起执行)将临床试验分为3期管理,没有强调探索试验阶段。因此这个时期的中药新药临床试验,跨越了对药物进行探索的过程,直接进入确证性试验阶段,缺少对药物的治疗作用的探索。
药监局成立后,从1998年实施《新药审批办法》开始,将新药临床试验分为4期,2000年版的《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》对Ⅱ期临床试验的探索性意义作了初步解释。自2002年12月1日起实施的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》对Ⅱ期临床试验的性质、意义、主要研究内容作了以下原则说明:“治疗作用的初步评价阶段。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,也包括为Ⅲ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。此阶段的研究设计可以根据具体的研究目的,采用多种形式,包括随机盲法对照临床试验”。
由此看出,20年来我国法规中对临床试验分期内容的演变,逐渐与国际接轨。标志着人们对临床试验分期的认识逐步深入,对临床试验分期意义的理解日趋完整。新的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》不仅对于临床试验分期的描述与以前有了较大变化,还特别强调了Ⅱ期临床的探索性研究。
新药的临床研究是一个有系统、有步骤、富有逻辑性的过程,以早期小规模的临床研究结果,为后续规模大的、目的性更强的临床研究提供重要信息,用以判断进一步临床研究的价值。没有充分的探索研究,Ⅲ期确证性研究就缺少设计依据,研究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。可见探索性试验在整个临床研究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。
二、Ⅱ期临床试验探索的一般问题
Ⅱ期临床试验是对新药的有效性及安全性的初步探索和评价,既然Ⅱ期临床试验是探索性试验,究竟应该围绕哪些问题进行探索?通过这些探索,能够为Ⅲ期临床试验的设计提供哪些依据?根据两年来我们的体会,将在Ⅱ期临床试验阶段需要进行探索研究的基本问题总结如下:
①剂量:既往中药临床试验剂量的研究常常忽略。因为所研究药物的剂量在申报临床研究时,即在临床试验之前就已确定,在Ⅱ期和Ⅲ临床试验中,大多数药物的剂量是固定不变的,而这种剂量的确定是缺乏足够依据的,特别是有效部位和有效成分制剂。即使是临床多年应用的经验方,其临床剂量未必就是最合理的,也常需要通过临床试验,寻找其合理的剂量。因此在Ⅱ期临床试验中,剂量的研究是探索的一项重要内容。
②适应人群:目前多数Ⅱ期、Ⅲ期试验方案对纳入标准、排除标准的规定基本雷同,已成为一种格式化的条文。可以看出,对适应人群的探索没有引起研究者的足够重视。药品的应用对象是病人,不同药物,即便是同类药物的不同品种在适应患病人群、伴随疾病状态、合并用药条件、年龄特点、特殊的生理周期、耐受程度等方面,会存在种种差异。所以在探索阶段往往需要在精选的、特定的、具有代表性的小范围人群中,寻找适应人群的信息,为在扩大的、更具代表性的适应人群进行确证,提供可靠依据。
③初步效应:对于来源于临床经验的复方制剂,实际上对该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价已有初步的临床基础,但多是从临床直观观察和经验所获得的启示。确切的效应目标往往较为模糊,如果存在这种模糊,难以直接设计富有针对性的确证性试验,只有通过恰当、科学、的探索性研究,得到对药物的基本作用、作用强度等初步效应的正确认识,才能为下一步确证性研究奠定基础,并找到可借鉴的效应指标。
④主要观测指标:主要观测指标的确定是探索性研究中最重要的内容。因为主要观测指标是为临床试验目的提供证据的指标,是证明药物有效性的证据,也是药品注册的依据之一。以前没有探索性研究,许多指标混和、交叉在一起,无法作为评价临床疗效的主要依据。只有通过探索,寻找显现药物作用富有临床价值、作用最强的指标,才能降低确证性研究的风险,使确证性研究得到可靠的结论。
⑤样本量的计算:由于各种原因,目前我们所选择的许多阳性对照药缺乏历史数据,给临床试验样本量的估算带来了困难。而样本量估算是确证性临床试验所必须的步骤,没有样本量的估算,确证性临床试验结果很难下一个肯定或否定的结论。所以在Ⅱ期临床试验中,要尽可能的为Ⅲ期临床试验样本量的估算提供依据。
⑥给药方案:包括给药方法、给药周期、合并治疗等,特别是给药周期是需要在Ⅱ期临床试验中进行探索的重要方面。申办者出于节省研究经费、缩短研究时间考虑,以药物显现“有效”表现的最短时间,作为研究终点。而不是从获得药物的最佳治疗结果或研究目的出发,导致无法对药物的最终治疗结果(包括安全性)进行确切评价。只有根据探索性并经过确证性而确定的最佳给药周期,才是所谓临床医生对患者进行治疗的疗程。
⑦寻找新药临床应用的价值所在:我国目前已经批准了中成药上万种,许多药物的处方类同、功效雷同,这种处方的低水平重复也是导致临床试验的低水平重复原因之一。近20年以来,我国中药新药的开发、研制水平有了很大提高,也对新药的临床研究提出了新的、更高的要求。为了避免低水平的重复,需要我们在临床试验中寻找新药临床应用价值所在,寻找到有特定价值的临床应用位点,而不是满足于试验结果不劣于已经批准上市的药物。
⑧中医药的特点:在中药新药的临床试验中,如何体现中医药特色、正确认识中药的作用特点,也是在Ⅱ期临床试验阶段应认真探索的。特别是探索具有中医特色的终点指标,例如患者生存质量的提高、生活能力的改善等,对于一些目前尚不能治愈的疾病,以此作为终点评价指标,是非常有意义的。
上述几个方面的问题,不是一个试验能够回答的,也不是每个药物都必须面面俱到的去探索。重要的是需要设计不同的试验来回答不同的问题,每一项试验都有其明确的试验目的,都有需要探索的问题。正是这一系列的、逐步深入的探索及确证试验,构成了完整的临床研究过程。
三、做好Ⅱ期临床试验设计的体会
㈠在既往研究结果的基础上,有针对性地分析、提出问题
要做好Ⅱ期临床试验的探索性研究,首先要在既往研究结果的基础上,有针对性地分析、提出问题。只有善于提出问题,才能回答问题,这也是做好Ⅱ期临床设计的前提。目前研究较多的是现代中药复方制剂,其处方多来源于中医传统经验,包括医院制剂。这类药物有较好的临床应用基础,但也应注意到其中有些品种通过不规范、不充分的临床经验所取得的认识是有限的、不确定的,这种不成熟的认识有时可能限制了我们的研究思路。近几年逐渐增多的品种为中药有效部位提取物制剂,这类药物往往缺少中医理论和临床用药经验的支持。这些都需要我们认真学习临床前的各项研究资料,特别是药效学、毒理学研究、临床预试验研究资料等。另外还要重视其他相关研究文献的学习,他人的研究方法、研究信息可以为我们提供研究依据和思路。要善于在充分研究已有知识基础上,结合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,分析所预见开展该项目临床研究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所在;要善于从已有知识和项目实际情况,寻找为实施确证试验,需要预先解决的重要问题。从中提出需要进行临床探索性研究的题目,避免进行漫无目的的探索。
㈡Ⅱ期临床试验探索的方法
两年多来,我们在Ⅱ期临床试验中,进行了多种探索性研究,归纳所采用的方法有如下三类。
①多方案平行探索:对于通过分析试验药物的处方以及既往临床应用经验,对于试验药物作用有了初步的了解,可以同时开展几项有明确目的单个试验。例如,可以同时开展剂量探索,或合并不同治疗药物的探索、不同观测指标的探索等。其优点在于可以缩短临床试验时间。
②循迹逐步探索研究:当我们对所研究药物的疗效或安全性缺乏认识,可以通过小规模的临床试验,寻找药物的初步效应或者安全性信息。并以此支持下一项试验的设计,经过调整研究设计,逐步深入探索,直至能够为确证研究提供充分依据。这种方法其优点是可以降低投资的风险,在小规模的探索中适时中止研究,避免严重的经济损失,但需要相对延长研究时间。
③多指标考察探索:对于在试验前难以寻找出其明确作用点的药物,可以采用多指标考察的探索研究。以期通过这种多指标考察,在对其各项指标的结果进行详尽分析的基础上,对药物的作用特点形成初步认识,给下一阶段试验设计提供依据。
上述探索方式并不一定是决然分开使用的,根据实际情况可能综合某几种方式进行必要的探索。
四、探索性试验与确证性试验的关系
Ⅱ期临床试验是探索性试验,Ⅲ期临床试验是“治疗作用的确证阶段。其目的是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,评价获益与风险关系,最终为药物注册申请的审查提供充分的依据”。由此看出,药物的临床研究是一项具有逻辑关系的过程,前一期研究的结果和得到的信息是后期研究设计的依据。这种临床试验分期是临床研究过程的一个相对划分,我们不能机械的、孤立地看待这种试验分期。
实质上探索性试验和确证性试验是新药临床研究的过程,一方面,两者的划分是以不同的试验目的、试验性质区分,并非以达到法规规定的最低病例数为Ⅱ期的终点。另一方面两者的划分不是以时间的概念区别。第三,试验的探索、确证性质不是绝对划分的,也就是说探索中可以含有确证,确证中也往往包含着新的探索。
探索性试验,不一定需要随机双盲对照,样本量在某些情况下不必精确统计学计算,我们可以根据不同的目的,设计类型不同的试验,设计方法是多样的,设计的切入点也各不相同。在对探索性试验的结果进行详尽分析,对药物的作用形成初步认识,对适应人群基本明确,对给药方法基本确定后,具备了开展确证性临床试验的基本条件,也为确证性试验提供了充分的依据。因此探索为确证明确了方向、创造了条件,也减低了风险。
确证研究是对探索试验的认识深化,在探索基础上的确证临床试验是更为科学严谨的设计,要求随机对照盲法试验,要求根据统计学原理计算样本量,要为药物上市提供足够依据,为撰写说明书提供所需的完整的信息。但是确证试验是在一定认识范围内的验证,并不标志全面终结对一个药品的研究和认识。
五、目前Ⅱ期临床试验设计中存在的问题
㈠忽略探索性研究
虽然从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》(试行,2002年12月1日起实施)中已经提出了Ⅱ期临床试验是探索性试验的概念。但是忽略探索性研究是多年来新临床药研究中的一个突出问题,人们习惯于按照确证性试验设计Ⅱ期临床试验,导致Ⅲ期临床试验是Ⅱ期临床试验的一个扩大样本量的翻版。
㈡Ⅱ期临床试验设计缺乏明确的探索目的
Ⅱ期临床试验是探索性试验,但不是单纯地为探索而探索,也不是简单的形式上的探索,而是需要有明确目的的探索。所以有些Ⅱ期临床试验,只是分为Ⅱa、Ⅱb期两个阶段就完成了探索,缺乏明确的探索目的,没有得到最有价值的研究信息,同样没有达到探索的目的。
㈢设计思路受完成最低样本量的局限
从1985年颁布的《新药审批办法》到2005年的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》,都明确规定了各期临床试验的最低例数。虽然最低例数的规定,充分考虑了安全性因素,即从安全性角度限制了过少的病例数。但最低例数的规定,往往使申办者追求按照最低例数进行临床试验。忽略了法规中对符合足够样本量的要求,足够的样本量是指既要符合法规规定的最低病例数要求,又要符合统计学要求。
因为在探索性试验阶段,不再强调必须要随机、双盲对照试验,也不是必须得出精确统计学结论,所以在探索性试验阶段应满足试验目的的要求,不应拘泥于最低样本量的要求。
反之,在确证性试验中,单纯按照最低病例数的规定,有时会造成样本量不足,临床研究得不出有意义的结论。申办者出于对研究经费、研究时间等限制,基本满足于最低病例数的规定,使研究者在设计试验方案时也会遇到困难。
重视药物临床研究的过程,提高中药新药临床试验探索性研究的水平,需要我们转变认识,克服僵化和固有的模式,同时更需要申办者的支持与理解,研究者的合作,多学科知识的结合,多学科专家的沟通。过去的两年,我们进行了尝试和探索,有体会、有收获、有遗憾、有不足。我们会继续努力,认真做好每一项临床研究。 |